就业创业细则解读 |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单位吸纳)
引言 2025年7月30日,《平湖市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正式施行。作为贯彻国务院、省有关优化调整稳就业决策部署,且依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制定的实操性方案,该细则为平湖市域内企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者等群体构建了更精准的政策支持体系。 从补贴范围明确到经办流程规范,细则既扩就业“增量”,又守民生“底线”。接下来,平湖人社通将分多期解读细则要点,助力企业与个人懂政策、用政策,敬请持续关注。 本期为您带来 事项简述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条件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法定代表人除外),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满1年。 补贴对象 平湖市辖区内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参照省市场监管部门小微企业名录确定。 补贴标准 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保险之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自补贴对象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最长不超过1年。 同一对象在同一时间内,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 所需材料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办结—送达。 办理时限 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复核和审核工作;平湖市人力社保局作出准予决定后在平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平湖人才信息网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补贴核定结果。 申请方式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单位吸纳)”,选择“受理区域”后在线办理,或向企业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线下申请。 ▲扫描二维码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 附件: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单位吸纳)申请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供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监制:陈广平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稳定就业类政策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单位吸纳)